第 14 章(1/2)

下了飞机,格里菲斯告别了几位哥谭限定保镖,在机场里付了尾款后,自己拎着行李箱走出机场。

他的保镖套餐里还涵盖着一份最高级的人身保险,如果在哥谭出了意外,他的父母将会得到一大笔钱。

“麻烦带我去离医院最近的三星级以上的酒店。”格里菲斯费力地把行李箱放到出租车里。

“三星级以上?那可是……”司机是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小伙子,他热心的回头看了看,怪叫起来:“天啊老兄,你的手怎么了?被抢劫了?放那别动我帮你装。”说着就打算解开安全带下车。

“不不不用,只是不小心伤到了,我自己就可以。”格里菲斯连忙摆手,被中城人的热情给震惊到了。要知道他第一次在哥谭打车可是多掏了五十美元。

“那你也太不小心了,”司机见格里菲斯系好了安全带,忍不住问,“怎么伤到的?出车祸?工伤?还是和女朋友打架?”

“……”

格里菲斯看了看他,倒是想用五十美元换他别这么八卦,“只是不小心被狗咬了一口,这几天得打狂犬疫苗。”

系统在他脑海里发出无情的嘲笑。连狗都不愿意给宿主工作,它现在只恨自己没长嘴,不然它也咬。

“那可是一大笔钱。”司机忍不住感慨道,又打量了一下格里菲斯,意识到他是不差钱的那种人,“我听你的口音,你是纽约那边来的?”

“对,我调到这边——工作。”格里菲斯看着机场附近的高楼,比纽约和哥谭都矮上一节。倒也能理解,毕竟这边发展的没有那两个城市好。

“天啊,纽约!我可很少见纽约人往这边跑,你懂的,大城市嘛一个个都傲得很,我见过几个恨不得把鼻孔扬到天上去的。你们工资是不是很高?是不是天天都能看见超级英雄?是不是每个月都要换房子住?真的有变种人在时代广场喷火玩杂耍吗?你有没有看见过外星人?”

格里菲斯有些尴尬,难道纽约人在外面都是这种形象?

“倒也不至于。纽约的治安还是挺好的,至少比哥谭强。”他认真地说。

司机看了他一眼,给面子的点了点头。

哪个城市不比哥谭强。

“对了,你们这里治安环境怎么样?”格里菲斯问,“我打算在这里长期工作……”

司机想了想:“反正比哥谭强。反正我开出租三年里还没被抢过。”

格里菲斯松了口气,那还挺不错。

路过市中心时,司机指了指窗外那栋最高的大楼:“看见没,这是这一片最高的大楼,最近刚被租出去正在挂盘,知道现在叫什么吗?”

“什么?”格里菲斯好奇的看了一眼。

“格莱斯特矿业公司。没错,就是最近开发出金矿的那个矿老板开的。”谈起来这件事,司机看起来挺骄傲,“我邻居的姑姑的女儿在那个公司上班,听说下一周他们老板就要上班啦,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?”

“意味着什么?”矿老板饶有兴致地问。

“我们中心城也是有首富的城市啦,很快就会进入一个飞速发展阶段。”司机开过一个绿灯,兴奋地喷着口水指点江山,“你看看人家哥谭有韦恩集团,星城有奎恩工业,纽约有斯塔克和奥斯本,大都会有莱克斯集团……这些城市哪个没有发展成数一数二的大城市,等这个矿老板一来就是我们城市腾飞之时。说不定,说不定也是个喜欢搞慈善的花花公子,心情好了或许会开着直升机给我们撒点钱,懂吗?有钱人都是好面子的……”

格里菲斯差点笑出声。想的怪美。

意识空间里,正在摸鱼的系统突然接到了宿主发布的任务。

招聘管家司机女仆厨师园丁五件套。

[你钱多的没处花吗宿主?你需要这些做什么?]系统不解,“你现在还住着酒店呢。”

“那就买一个庄园,最好是和我家农场一样大的庄园。”格里菲斯看着窗外的行道树回应道,“差点忘了这回事了,我现在可是中心城的首富,牌面总得有吧,难道要我亲自开车?”

系统沉默了片刻:[您只伤了一只手。]

“这是手的问题吗?我可是首富!难道要我自己做饭洗碗?自己遛狗喂狗?自己洗衣服自己开车?”格里菲斯冷哼一声:“我挣钱是享受生活提高生活质量的,给你三天时间把人给我配齐了,还有我的格莱斯顿庄园。不知道怎么做就参考人家韦恩家,人家是老牌贵族,规矩和庄园就按那个标准来。”

系统委屈地钻进手机里查了查:[报告宿主,韦恩庄园也只有一个管家,还用几十年了。]

“……这是什么黑心资本家,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,就算是头驴也不能这么使唤。”格里菲斯在心里吐槽,“韦恩家的看着仪表堂堂,没想到竟是道貌岸然之辈。我们可不能这么做,配好人各司其职才行。”

[可您就是这么使唤我的!]系统忍不住了,悲愤地在他脑海里大喊,[我是一个统撑起了一个公司啊!]

“瞎叫唤什么,你又不是人。”格里菲斯把它按回手机里,“赶紧办事。瞧瞧人家的管家,一个人管一个庄园几十年,再看看你,这才几天啊,让你干点活就叫苦叫累,有没有点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?记住你的身份,你是工作系统,别拿人类的标准要求自己,你得向上看。”

系统的目光穿过天空,无神的望向宇宙之外自己新换好的处理器。

系统不怕吃苦,系统怕命苦。为什么给它分配的宿主是这样。

下午,格里菲斯出了酒店,溜溜达达转悠到附近的一家领养中心。

[宿主,您不打算买一条狗吗?]系统提醒他,[宠物店在另一条街。]

“我养狗是为了让它干活,不是要一只娇滴滴的,享乐的,引人注目的漂亮宠物。”最好是看起来不怎么起眼,出了问题也能替代的那种。

格里菲斯推开大门,下意识的捂住鼻子。

这味道可真不好闻。

猫猫狗狗们被关在很多个笼子里,尽管环境很不错,但是气味依旧很浓烈。

[宿主有想过养只什么样的狗吗?]系统好奇的扫描着领养中心里各种宠物的数据,[根据网站显示,这家领养中心里有一百多只狗。]

“最好是只牧羊犬,这种狗很聪明,能沟通,还会服从指令。”格里菲斯用手指轻轻抵着鼻尖,一间一间看过去,“以前我们家里有一只,会帮着我们赶牛放羊,跑起来甚至能追上马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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