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七穿[04](1/3)

杜十娘被叔父就是以纹银十两卖在这临安城中百香楼内。

妈妈现在被思央一激,确定她身上绝对没有十两银子,不由就脱口而出这句话来。

“你倒是拿呀。”妈妈语气咄咄逼人:“既然拿不出来,那就给妈妈乖乖地安守本分……”

思央冲她一笑:“谁说我拿不出。”

妈妈脸色一变,难看起来,她张口正要说什么,突然外面又是一阵脚步声传来。

推门进来几个小厮,衣衫凌乱,面色惊慌地道。

“妈妈有位客人找。”

“客人?”

妈妈还没反应过来,几名小厮就赶紧纷纷闪开,一道高大的男子身影从门外跨进来,衣袍华贵,气势非凡,令人一看就知道绝非是普通人。

只不过来人头上戴着与他气质格格不入的斗笠纱帽,让人根本看不清其面容。

“这个人,本……我买了。”

低沉中带着磁性的声音,进来后就说了这么一句话,同时手中多了个钱袋,看分量里面还不少。

妈妈包括那些龟公打手都愣住了,实在是没想到,竟然如此峰回路转,尤其是妈妈,其实在先前被激的说出那句话后她就有些后悔,不过她想着思央是绝对拿不出十两银子,就想快速的把此话题略过,她要好好教训人。

谁知道,突然杀出个程咬金出来。

有人送钱来了。

“这位客官,百香楼白日不接客,您还是晚上再来吧。”妈妈一扫眼,就知道此人非富即贵,不可得罪就想和和气气地把人打发走。

“这个人我要带走。”男子又开口了,这次的语气略微冰冷。

妈妈脸色一白,有些难看。

思央从她身后走出来,径直走到男子身前,深深看他一眼,就将他手里的钱袋接过来,打开看了一眼后,从中掏出一颗珍珠,递向妈妈。

“三年前,你用十两银子买下我,这颗珍珠足可抵十两。”

她手里捻着的这颗珍珠,无论是从大小还是色泽方面都可属精品,难得一见,十两银子也买不到。

妈妈的目光从思央拿出珍珠后,眼睛就噌的一下亮了,先前她不以为意,可若是那钱袋中装的都是与这颗一模一样的珍珠,那岂不是……

想到这里她的眼睛里就更热切,伸手就想去抓思央手里的钱袋。

思央手指一弹将那颗珍珠弹向妈妈。

“哎呦。”妈妈手忙脚乱的接住,接到手仔细一看,脸上喜色更甚,不过她很快就整了整神色,甩着帕子道:“一颗珍珠能抵得了当初我买你的钱,可这三年呢,要不是妈妈我这三年里给你好吃好喝的供着,你能有今天吗?”

妈妈虽然不知道这个突然登门的客官到底是哪位,可她已经认为,这是杜十娘不知道什么时候暗地里勾搭的男人,现在要带人走,她如何甘心,这可是她精心培养的未来花魁。

“这一点嘛……”思央面露沉吟,妈妈话说得也没错,这三年吃喝是没缺她的,还有各种技艺算是花费了不少,眼看着杜十娘要登台,大把的银子就要往兜里飞来,让她就这么走了如何甘心。

“妈妈可别忘了你刚才所说的话,我拿得出十两银子,你就放我走。”

妈妈气急:“你……”话是她说的没错,可,可她也能不认,想罢,她牙一咬就真的要耍赖。

思央轻笑一声,晃了晃那钱袋子:“这些足够还你三年所赔,且远远不止,你把我身契还来,我出百香楼后,就此再不相干。”

妈妈第一反应是不同意,这可是日后的花魁,日进斗金啊,可是……

“妈妈还是死了这条心吧,你留不住我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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